《广州市南沙区强化联合港澳科技创新实施办法》于大会现场发布,广州港澳共包含8项政策,南沙旨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的推出科技合作与创新。具体措施包括:
- 支持与港澳共建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和研究机构在南沙设立或参与建设与港澳地区的新政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等。激励
- 支持联合港澳机构承担国际大科学计划:推动港澳科研机构和企业参与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的科技科学研究项目,提升创新能力。合作
- 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资助企业在南沙进行关键技术的创新研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广州港澳资金支持。
- 支持联合港澳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和高校、南沙科研院所共同发起或加入创新联合体,推出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新政
- 引育创赛获奖港澳项目:对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激励港澳项目给予奖励和支持,在南沙落地并开展经营活动。科技
- 支持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扶持港澳地区的合作孵化器和加速器等机构在南沙设立分支机构或合作项目,为初创企业提供成长空间。
- 支持联合港澳共建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搭建一个集成果展示、交易和服务于一体的平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 鼓励港澳成果转移转化:鼓励港澳科研成果在南沙进行产业化推广,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经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粤港澳联合实验室,该办法将给予一次性3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同时,对来自港澳地区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在南沙开展经营活动或研发活动的,按照其年度研发投入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人民币的支持。
此外,该政策还鼓励各类创新主体与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共同发起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并按所获立项实际分配金额的1:1比例提供最高2000万元人民币的配套支持。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南沙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地位,也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优质项目落地。
另外,该办法还支持企业联合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并给予总投入15%、最高300万元人民币的经费支持。这将有助于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对于在经认定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并在广州南沙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港澳项目,该办法提供一次性10万元人民币奖励。同时,在运营后首次获得风险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入股的情况下,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支持。
以上措施旨在打造一个开放、合作、共赢的科技创新生态系统,推动南沙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内的科技高地和创新中心。(完)【编辑:李岩】